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限制性人员,党员是可以移民的。《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因私出国(境),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要严格执行中办发[1999]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或变相下放审批权限。
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以及其他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要严格审查,着重审查近期政治表现和廉政情况。对法律规定不准出境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不得批准其出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