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有能力而不尽法定赡养义务的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这无疑是对不赡养父母的人的一种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