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