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高中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的必要条件有三个,分别是:
1、取得144个学分(必修获得116个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23个学分;选修Ⅰ获得22个学分,选修Ⅱ获得6个学分)。
2、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合格。
3、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不少于50分)。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学生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并在省课改网络上填写完整,才能生成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