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解释如下:
1、秦朝的皇帝是世袭,地方实行的是郡县制,地方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命,对皇帝绝对服从,权力都集中到皇帝一个人手中;
2、郡县制是按照地理分配的,地理分配是其建立的基础,郡县制对贵族的传承制度是官职不世袭,由皇帝直接任免;
3、郡县制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在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行政区划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