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宁远城是现代的辽宁省兴城市。
1914年1月,宁远城因与山西、湖南、甘肃、新疆等省之宁远县重名,乃沿用辽时之名改称兴城县。初隶属奉天省,后隶属锦州省。明属辽东都指挥使司宁远卫。清代撤卫建州。1913年,宁远州改为宁远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兴城县,隶属辽西省,后改属辽宁省。198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城县设兴城市,由省直辖。后改由葫芦岛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