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了“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
2、其具体内涵从性质上看: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
3、从主体把握对象的方式上看:是认识,又是情感;
4、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的,又是有功利性的;
5、从文学反映生活的形式看:须假定性,又须真实性;
6、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是文学区别与其它意识形态的特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作为独特的思想系统,并非现在某些人所说的“纯审美主义”或“审美中心主义”。与文学情感表现论也不相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有丰富的完整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