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领导班子换届时,由本级党委书记办公会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2、在个别提拔任职时,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作为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