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多次计生部门通知交社会抚养费,若不缴纳的,计生部门会起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可以要求缴纳滞纳金。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