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居住地址一般指现在住着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居住不满一年的地方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而现居住地则是现在正在居住的地方。
意定住所: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的住所。意定住所与迁徙自由紧密相连,在客观上要求法律肯定自然人的意定住所。
法定住所:是指不依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而由法律规定的住所。《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其性质属于法定住所。
拟制住所:是指法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把居所视为住所。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则视为住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