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台相当于于现在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清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划分,共有“省、府、县”三级,府台便是“府”级别的最高行政长官——知府的尊称。
“府”基本类似于现今的地级市,知府则相当于现今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其品秩为从四品,行政级别为正厅级。
府台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旧时下级官吏称呼上级领导,多以办公地点取代其职位,以作敬称,“台”,原指石制的案台,后来逐渐延伸成为官员办公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