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五四宪法”的通过与实施,推进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发展完善,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纪元。
“五四宪法”是中国历史上人民第一次自主制定宪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法地位,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与人民民主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