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按照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的,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⑴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⑵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⑶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