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