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按各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8、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