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子是结婚前夫妻两人一起买的。并且房产证也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时,就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共同拥有这个房子。
2、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的父母出钱,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该房子属于直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感情破裂出现离婚,房产不进行分割。
3、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的父母出钱,但是登记在另外一方的名下,法院一般认为这是一种赠与行为,如果双方离婚。房子不进行分割,但是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房款。
4、如果房子是有父母出钱并且登记在父母的名下,相应的房产的增值或者贬值就有父母独自承担。如果结婚后夫妻用自己的收入进行还房贷,若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一方虽然无法主张房产进行分割,但可以要求收回还贷的钱。
5、如果结婚后购买房产,夫妻一方出资,一定要先进行公证,否则算共有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无论登记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6、如果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根据司法解释,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一种赠与,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