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七月七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十一月,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再次调整行政督察区,撤销第一行政督察区,所辖县直属省政府,称为直辖区。将原第六、第七两行政督察区撤销,合并成立新的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原第六行政,察区所属的铜仁、松桃、江口、省溪、玉屏、思南、沿河、印江、石阡9县隶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十二年(公元1943年),省政府又将原第一行政督察区分为第一、第六两个行政督察区,第一行政督察区驻镇远。新成立的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铜仁,同时将原属第五行政督察区的德江县划人。这一行政建置直至境内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