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的义务是: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教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按照国家规定的保教目标,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