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二)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三)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